【中国传媒联盟—福建】讯:俗话说,上阵父子兵,然而为牟取非法利益,晋江的柯某辉(男,55岁)竟伙同其子(31岁,未婚)合谋注册成立两家“空壳”外贸公司,不经营实业谋发展,“高明”操作虚假出口业务,赚取高额税金回报,在没有实际采购、出口货物的情况下,采取购买海关出口报关单证假报出口(俗称“买单出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非法手段,取得其实际控制或伙同他人控制的晋江多家“空壳”服装公司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据警方介绍,2018年12月,晋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侦查发现,柯某辉以其近亲属名义在江苏省泗洪县及该市设立十多家生产企业和两家外贸公司,采取“套厂开票”等非法手段,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到其控制的两家外贸公司,并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柯某辉利用“空壳”服装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期间,柯某辉伙同其子柯某鹏一起犯案。 据了解,2019年2至5月间,随着柯某辉虚开骗税犯罪团伙的成员洪某展、陈某敦、孙某猛、余某娟等4嫌疑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或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柯某辉也于今年6月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对其虚开骗税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晋江警方在随后收网行动中成功抓获柯某鹏及由其雇佣的两家外贸公司负责操作骗取出口退税的财务人员林某颖等两名犯罪嫌疑人。 经晋江警方查实,柯某辉虚开骗税犯罪团伙在几个月期间,虚构资金交易流水,涉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00余份,用于骗取出口退税金额达人民币1700万余元。 目前,柯某辉、柯某鹏父子及林某颖、孙某猛、洪某展、陈某敦、余某娟等7名嫌疑人已被晋江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办案民警指出骗取出口退税需要实施一系列的弄虚作假行为,虚假手续迟早会被发现、被曝光,虚开发票骗税的行为值得警醒。 本网与警方提示:任何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为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等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骗税行为终将被惩处,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企业坚持诚实守信经营才是发家正途。(黄友恭 刘彩虹 吴海呈 报道) (责任编辑:海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