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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抱走8月大男婴卖九千元 假装受伤拄拐藏身份

时间:2014-04-16 09:19 来源:华商报作者:雷婧
多次入住孩子姨妈家的招待所,常帮忙抱孩子。有人要买男孩,他便再次住进这家招待所,将8个月大的男婴乐乐抱走后卖掉。8天后,乐乐被警方解救。4月14日,这个经常戴着帽子、左腿有点瘸的“房客老王”在铜川被西安警方抓获。

 

房客抱走8月大男婴贩卖九千元 假装受伤拄拐藏身份

 

  昨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刑侦大队。拐卖乐乐的嫌疑人范某(“老王”)落网,警方展示他被抓前的照片 本报记者 黄利健 摄

 

房客抱走8月大男婴贩卖九千元 假装受伤拄拐藏身份

 

  昨日,公安雁塔分局刑侦大队,拐卖乐乐的嫌疑人范某落网

 

房客抱走8月大男婴贩卖九千元 假装受伤拄拐藏身份

 
中国传媒联盟 据 华商报 讯:
 

  范某落网前换了一身行头,头戴帽子,穿着迷彩服,拄着双拐,左腿上还缠着白纱布 本组图片由本报记者 黄利健 摄

  多次入住孩子姨妈家的招待所,常帮忙抱孩子。有人要买男孩,他便再次住进这家招待所,将8个月大的男婴乐乐抱走后卖掉。8天后,乐乐被警方解救。4月14日,这个经常戴着帽子、左腿有点瘸的“房客老王”在铜川被西安警方抓获。

  孩子被抱走8天后获救

  4月4日下午3时许,西安城南杜城村里的一家招待所内,8个月大的男婴乐乐刚被妈妈朱小美(化名)送到姨妈朱小珍(化名)开的招待所一个多小时,就和房客“老王”一起消失了。

  孩子丢失后,朱小美和男友小林(化名)调取了附近监控,发现孩子确实是被“老王”抱走的。4日晚8时许,他们向电子城派出所报警。经民警调查了解,抱走小孩的“老王”系4月2日入住招待所,但朱小珍没有登记他的个人信息,给案件侦破带来很大困难。此后,公安雁塔分局组织20余名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侦破。

  民警走访得知,“老王”曾在西安多个工地打工,但不断变化名字(王才、王兵、吴顺),用的手机卡也是黑卡。办案民警遂对其人际网展开摸排,发现案发前,李某(男,58岁,长武县人)和老王交往密切,随后,民警立即对李某展开调查,并在其居住地徐家庄发现被拐8天的乐乐。

  随后,民警将李某与其妻子刘某(女,55岁,甘肃人)带回审查,但“老王”仍然在逃。

  逃到铜川后假装受伤

  据李某交代,“老王”是他在劳务市场认识的。李某和妻子没有孩子,因此希望能收养一个孩子,他们也曾向老王说过这个心愿。4日下午,老王将乐乐抱走后,李某、刘某及李某某(被刘某叫来查看孩子是否健康)与“老王”四人在西安城南一高校内进行交易,李某称他给了“老王”9000元。

  民警了解到,“老王”曾在杜城村某麻将馆里和别人产生纠纷,有人出面调解,并留有“老王”的电话,但该号码始终关机。

  4月11日晚,民警接到线索称,有人在铜川王益区见过“老王”,专案组立即前往铜川,在铜川汽车站附近的小宾馆、美发厅等地进行了3天排查。4月14日下午2时许,最终在王益区一高速桥下发现了“老王”。“老王”被抓获后,警方从其身上搜出现金7500元。

  昨日,电子城派出所副所长周照说,“抓到‘老王’时,他已换了身行头,头戴帽子,穿着迷彩服,拄着双拐,左腿上还缠着白纱布,看到有人给他拍照,他很镇定,没有走开。据他交代,作案时穿的外套在交易完成后就被他扔掉了。他逃到铜川后住在一个小宾馆,第一天还没拄双拐,第二天以后就开始拄拐了。”

  自称把娃卖了8400元

  经查,嫌疑人“老王”其实姓范,62岁,铜川耀州区人,曾因盗窃罪被打击处理过,1988年出狱后便一直在西安打零工。

  范某交代,2013年,他在劳务市场认识工友李某,他听李某说想收养小孩,而且如果能弄到小孩还可以给他1万元,他便想到了乐乐。范某称,偷走乐乐后,他把乐乐卖给了李某,实得人民币8400元,随后潜逃。办案民警称,对于孩子具体成交价,范某和李某仍各执一词。

  对于偷孩子的动机,范某称是因为自己没钱吃饭了。

  昨日下午5时,记者拨通了朱小美的电话,得知“老王”已经落网,她说,“他这个人看着很老实,但经常和别人因为一句话没说好就嚷嚷起来。他在我姐家招待所住时就表现出特别喜欢孩子的样子,还抱着乐乐出门闲逛过几次,逛完了都会回来,所以我们对他没有什么戒备心。”

  朱小美说,“当天早晨他还给我姐说,想娃了,其实就是准备抱走娃,想起这些还挺后怕。以后,我再也不会让陌生人碰孩子了。”

  目前,嫌疑人范某、李某、刘某及李某某因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公安雁塔分局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

  对话嫌疑人

  曾因偷粮被判刑 5次越狱未果

  昨日,记者在公安雁塔分局刑侦大队见到了犯罪嫌疑人范某,他不同于别的嫌疑人,在面对记者的镜头时会低着头或将头埋在衣服里,记者拍照时范某总是显得从容、镇定,对于记者的提问,他也是有问必答,但常常是答非所问。办案民警说,范某有点耳背,还听不懂普通话,所以记者只能反复用方言提问。

  据范某交代,在入住招待所前几天,他就产生了偷走乐乐的念头,所以又住到乐乐姨妈的招待所,准备伺机抱走乐乐。

  华商报:为什么要偷走乐乐?

  范某:我没钱吃饭了,有人(李某)给我说有甘肃人要娃呢,一个男娃给1万元。我在娃他姨妈的招待所住过几次,每次几天,知道她家有8个月大的男娃。

  华商报:你是怎么偷走小孩的?

  范某:我4月2号住到娃他姨的招待所,3号、4号都没出去,身上只剩下50元了。3号,我给李某打电话,他说把钱取了,让我赶紧抱娃。晚上李某又打电话催我,我说晚上不好行动。4号,娃刚好被他妈送过来,他姨妈又去楼上拖地了,我就把娃抱走了。

  华商报:你之前喜欢抱乐乐,是确实喜欢娃还是有意要接近娃?

  范某:又不是我一个人爱抱娃,(大家)都抱呢。

  华商报:当天第一次抱娃出去怎么又回来了?

  范某:出去后觉得时机不成熟又抱回来了,还带着娃在床上睡了一觉。后来李某打电话,我去门外接了电话,商量好见面地点后,我就把娃抱走,坐公交车去交易。有个女的(李某某)说娃好着呢,他们就把钱给我了。

  华商报:之前因为什么服刑?

  范某:(上世纪)60年代时偷生产队小麦,3个人偷了6袋,大约600多斤,我被判了12年。我脾气不好,适应不了劳改生活,跑了5次,又被加刑10年。进去时不到20岁,出来时父母都不在了。出来后,我一直在西安打工,给人家看电缆,砸煤球,啥都干过。

  华商报:你住这家宾馆时为什么每次都不登记?

  范某:我出来后就没有户口了,一直没有身份证。

  华商报:抱走孩子时,想过他父母会着急吗?

  范某:没想过,当时只想着把娃先抱走。 本报记者 雷婧

(责任编辑:梦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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